也在打斗中断送了两指——右手无名指和小指。
那之后为了不被同村邻居和学校同学说三道四,林老三转学去了镇外,一直到读完大专,毕业找工作了都没怎么再回过家。
由于身体受损,今生无法留后,林老三根本就没想过要成家。
但在他二十五岁那年,母亲叫他回了趟家,说给他相了个亲,而且相的是他曾经小学和初中同班过好几年的同学。
那个同学,就是周春萍。
周家四个孩子,三个女儿一个儿子。
大女儿二女儿都在二十来岁就嫁了,三女儿是唯一试图反抗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一个。
周家人不在乎林老三身体能不能行,也不在乎女儿幸不幸福,只在乎6万块的彩礼钱。
说白了就是卖女儿。
周春萍是家中三个女儿里样貌生得最好、学历也最好的,她一个人的彩礼,都快顶得上大女儿二女儿两个人的了。
也因为她“傲气”,前面在给彩礼前已经被她给闹黄了两次,下场是父母一顿顿的打骂。
法治社会,她宁死不从,父母和别家也不能强买强卖。
但她受够了。
在身无分文逃出平新镇和投奔一个认识的人之间,她选择了后者。
那段时间林母也在为林老三的婚事伤神,托了媒婆帮忙,言明林老三身体有隐疾,看有没有哪家姑娘能接受,彩礼好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