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痴

繁体版 简体版
小说痴 > 西部生命说法 > 第10章完结

第10章完结

我们杂志社在五楼,作协领导在八楼。~秒\章*截?晓?说~罔¨ ′追¢最.辛~彰\踕?下午,我将这一期稿子最后定校完毕,签上“同意付印”和我的名字,这一期稿件就算完活了。

中午我是从来不休息的。案头堆积如山的稿件信件,每天都得清理半天,弄得很是心烦。想静下心来合计一下下午与书记的谈话,却怎么也难以入静。这时候,电话响了。很多找我的人都知道中午我肯定在办公室,所以,中午的时间差不多都让电话占满了。没想到接了一个更让我烦恼的电话,是乌鲁木齐中级法院打来的,他们说王洛宾的儿子起诉了我们,问我们接没接到法院开庭的传票。

这是又一起因文字引发的官司。我们刊物发了一篇陕西作协副主席晓雷先生写王洛宾的报告文学,这篇报告文学首次向读者披露了王洛宾的新故事。正是这个新故事,引起了王洛宾儿子的反感,不仅将作者,也将我们《鸭绿江》杂志和《作家文摘》报告上法庭。这是节外生枝的事情,但是也颇费精力和时间,我不得不去了一趟乌鲁木齐出庭,这是后话,但也差不多是那个时间段发生的事情,我说这些话,是要说明那一年,简直成了我的官司年。\求.书\帮/ `罪*欣~蟑′截^埂_薪/筷\

还是回来说党组书记找我的谈话吧。

书记在他的办公室里等我。我们平时在一起可以谈笑风生,可这会儿,我们彼此都显得过于正式了。而越是熟人在一起正襟对坐,那屋子里的空气便会显得压抑,彼此双方都会感到尴尬的。

自然是他先开口。他说,省委宣传部一位副部长打来电话,专为我的事儿。副部长说,他是接到中央某部那边的电话的。中心意思,是希望他能够做做我的工作,别再追究张建伟抄袭之事。别太计较,也别使用法律,都是同行嘛,他那边确实是错了,但是,希望我要冷处理这件事,也别向新闻媒体披露,别召开新闻发布会等等。

书记说话和风细雨,在明确的指令性谈话中,他没有使用“不许”或“不准”这样强硬的字眼儿,只用了“别”这样的单字。,狐¨恋′闻·学! ¨首_发^但是,“别”与“不许”有质的区别吗?我知道这种话的真实分量。一时间,我缄默了。

“他还说了些什么?”我不能让沉默时间过长,否则,彼此坐在一起会更清楚地意识到尴尬。书记说,大概就是这些吧。我又追问,是什么人给副部长打来的电话,书记说他也不清楚,反正是上边有人吧。

我问:上边打电话的人是代表个人,还是代表组织?书记回答:当然是代表组织了;我又问他,你这是代表个人还是代表组织找我谈话?他也立刻回答当然是代表组织了。

于是,我就诉说了在北京有人给各大报社打电话通知不许记者刊发涉及到张建伟侵权的消息和文章。我说得有些激愤,书记只是默默在听,也不表示什么。后来,我说:副部长的电话指示已经晚了,因为我的发布会已经在北京开过了,我刚从北京回来;我也诉诸法律了,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的。至于说,这个官司怎么打,现在已经不取决于我了,只能看法律了。

书记想了想说,那我就如实汇报吧,反正你已经诉诸法律了。说完,他又说了一些希望我安心工作,抓好刊物之类的话。

我起身要离开他的办公室时,我突然问他:假如有人采访你,问你如何看待这起抄袭行为的话,你会怎么说?

他马上说,我不表态,别找我。

我说那不行呀。你是领导,你还是名作家呢,你对于这种侵权行为总不能没有个是非观念吧?何况,你总得有个起码的看法吧?

我这样一激,他才说,我对抄袭一向是鄙视的。

书记是我们公认的好人,但是,他对于这种事情的态度也可以看出来他并没有旗帜鲜明地支持我。自己的部下,自己协会的作家遭到侵权,作为一级组织来说,应该采取的态度在我的感觉中,好像不应该是这样的吧。相比之下,作为侵权的另一方,却有着强大的“组织”在庇护他。即使是他所供职的报社,也有人在支持着他。有据可查的是,在开庭之前,他们报社有位副主编兼副社长带着两个人为了替他取证,不远万里奔波,去柴达木去四川,找到柴达木的当时的有关领导,希望人家出证,以减轻侵权者的责任。这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