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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痴 > 西部生命说法 > 第11章完结

第11章完结

令我不可思议的事情还在接连发生着。/k?a*n^s`h-u_y.e~.¢c*o?m_这种袒护真不知要到哪天才能停止。我不理解,为什么在法院一审开庭时,国内许多报纸给予报道,而北京的媒体只有一家晨报给予了关注,但消息发出来之后,《中国××报》居然有人打电话表示了对这家刊发消息的报纸的不满,还说

什么都是新闻媒体的,不该这样云云;而另一家北京百姓喜欢的晚报,记者已经写好了文章却发不出来。直到一审有了判决之后,这家深受北京老百姓喜欢的报纸仍然发不出来消息。一位富有正义感的记者说,领导不同意发。理由嘛,自然大家都是媒体,就应该互相关照。

这种“官官相护”“报报相庇”的做法,与我们的时代是多么地格格不入。有着这种意识的人,怎么能够面对真实?怎么能够体现你的新闻道德和职业素养?换句话说,还怎么能够让平民百姓相信你?!

怪不得张建伟如此牛气,请看他在答辩状中是多么地理直气壮吧:

报告文学《蝉蜕的翅膀》是我接受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以下简称团中央)等单位的委派,为宣传秦文贵的先进事迹而创作的,是职务行为,应由团中央承担责任。+狐*恋*文!茓- +首~发?……而且为了尊重刘元举的著作权,我曾向青海油田的负责人提出请他和刘元举打招呼,青海油田的负责人也确实和刘元举打过招呼了,刘元举是知道此事的,故我不构成侵犯刘元举的著作权,请求法院驳回刘元举的诉讼请求。

油田的负责人确实与我“打招呼”了,但是,那是在什么时候?是在他的《蝉蜕的翅膀》一书已经发行了多日之后,而不是在他写作的时候,这是既成侵权事实之后的“打招呼”,何况作为油田负责人怎能有权利许可我的著作权让你使用(我在这里先不用抄袭一词)?何况,人家什么时候同意你抄袭?同意你侵权了?你这不是强加于人吗?你这种做法很不道德。因为你是知道抄袭是什么性质的问题,你却将这种不轨行为导致的责任一开始就别有用心地推给了人家。¨我!的·书\城/ .埂/新¨最^哙~仅从这一件事上,就可以看出你有多么地不厚道!由此不难看出,你一开始的侵权就是在清醒中完成的,你是采取了嫁祸于人的方式。这就更不善良了。

你一口一个团中央,还称职务行为,这是不是有点仗势欺人了?团中央派你去写英模,那是对你的信任,你应该通过这次写作来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才对,可你却明知抄袭是违法的,却采取狡猾的“掩耳盗铃”策略为自己的不光彩行为遮掩着。你可真是聪明至极呀!但是,团中央什么时候让你抄袭让你侵权了呢?!

好在苍天有眼,法律自有公道的定论,一审判决的判决书给予张建伟有力的驳斥:张建伟提出其创作《蝉蜕的翅膀》一书是接受团中央等单位委派,该书的一切法律责任应由委派单位承担的主张,缺乏事实法律依据,团中央等单位虽委派张建伟采访并撰写秦文贵的先进事迹,但没有证据证明团中央等单位曾指示张建伟使用刘元举的作品,也没有证据证明团中央等单位对该书承担了除署名以外的其他任何权利,故对张建伟的主张本院不予支持。

一审判决是我的文章开篇写到的那场风雨中,我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第十法庭时,听到的当厅宣判。我没有通知任何记者任何亲友,对方显然也不希望更多人去旁听,所谓公开宣判因为时间的一再改变,想通知到更多人也是不太可能的。所以,我们原告与被告双方,分两侧就坐的位置,也不过是我与对方的律师而已。法庭显得过于冷清。

应该出席宣判的合议庭,也没有如数到庭,所以,尽管法官身着庄严神圣的黑红相间的服饰,却也并没有用惯常的法庭语气对判决书进行全文宣读,而只是拣重点地方予以说明式的宣读。就是说,整个法庭宣读判决的氛围远不是我想象的那么庄严神圣。因而,明明是我胜诉了,我却没有获胜后的兴奋。

我在法庭上有张照片挂在了千龙网上。照片下边标明:打了两年零九个月的官司,刘元举终于赢来了胜利。

可是,照片上的我是什么表情呢?肯定不是胜利后应该有的表情。我从网上看我自己,我发觉那完全不像我了。我显得如此憔悴,脸色发灰,头发被雨水浇得湿迹未干,我即使是按拍摄者的吩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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